中午就聽到老爸跟老媽一直在碎碎念説育成撿到手機,卻被法院罰了3千塊!!
一直聽不懂他們在講什麼...
等到回家時候問育成才知道還真的是好心沒好報勒!!

很久之前育成撿到一隻手機..
當時並沒有sin卡在裡面,他便好心的放入自己的sin卡開機,
希望通訊錄裡面有親友的聯絡方式!!
沒想到裡面的紀錄都被洗掉,
他猜測可能有人撿到過然後把sin拿去盜打吧!!
久了他也忘了這件事情..

直到有天警察打電話來說他犯了侵占罪..
因為失主已經備案,所以當他使用電話時候手機裡面有各系統可以查到,
就這樣他就被傳喚出庭!!

任誰都會不爽吧~
好心撿到東西沒辦法還也不是我們的錯~竟然還要被判罪?!
法官說這種事情通常有3種處理方式
1.交給警察局
2.賣掉
3.自己處理掉
(os.這些說的不是屁話嗎?!)

最機車的是那失主是為酒店小姐~
她報案時候說她的手機是被偷的~所以說育成是偷了她的手機!犯了偷竊罪!!
育成就問警察:你覺得我像是會進出酒家的人嗎?酒店沒有攝影機嗎??
如果今天我把1萬五的手機賣掉.但是保留原廠盒子去警局備案!
那買手機的人有沒有罪??!
他說那也是犯了公訴罪!!

x勒~~太離譜了吧~~~
要是遇到壞心的人不是很衰了!!!
警察就說也沒辦法!!法律規定就是這樣!!
所以買二手的東西還是要很小心勒!!

天啊~~我們的國家到底是怎麼了?
怎麼老是有這些歪哥的法律條文啊?!
難怪第一家庭可以a成這樣還沒事!!!

育成決定花3千塊了事!
不過以後要是再撿到手機肯定賣到大陸去!!
才不會好心沒好報啦!!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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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欣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